白河县纪委监委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通过统一实施“两表一记录一报告”,把监督防线前移,督促指导各单位党委(党组)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
规范指引促长效。印发《关于进一步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细化13种适用情形,列明7种处理方式,建立统一的“两表一记录一报告”等配套文书,即:《受理处置问题线索登记表》《运用“第一种形态”审批表》、谈话记录模板和《谈话处置情况的报告》,根据程序指引和示范,进一步增强各单位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思想自觉,更加明确处置情形、处置方式、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工作指南”。
严格运行促规范。2021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先后两次集中组织召开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专题培训会,由县纪委分管副书记主讲,对11个镇、50余个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分管领导和业务干部在内的100余人进行专业辅导,现场解答各单位在具体实施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各单位分别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管理台账,对于实施“第一种形态”处理的,严格执行“两表一记录一报告”,认真完善工作资料,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案管室、党风室上报全流程资料,并放入个人廉政档案。
跟进监督促落实。县纪委监委各室、各镇、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不定期地通过监督检查、抽查核实、实地印证、查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方式,围绕是否运用、是否精准区分类型、是否因人因事区别对待、是否综合施策分类处置等问题,对各单位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列明清单或整改措施的,对后续处理情况持续关注,并计入年度考核结果,避免一处了之。对相关党委(党组)该运用而没有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以及工作推进不够有力的,采取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醒约谈等形式,督促及时纠正。2021年县纪委监委先后两次对未常态化规范化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下发41份督办函予以提醒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