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重拳整治项目建设中的‘庸懒散浮拖’、‘中梗阻’等作风顽疾,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全县重点工作顺利推进……”日前,岚皋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县纪委监委常委扩大会上强调。
今年以来,岚皋县纪委监委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从强化监督责任、完善监督制度等方面入手,高频次开展监督检查,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强烈信号,以监督护航全县各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监督效能,抓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立足监督首要职责,出台《把握“四种形态”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的意见》,制定关于警示提醒、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日常教育监督“四种方式”适用范围及实施程序,印发规范性文书模本,指导基层执行。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09人次,其中谈话函询23人次,组织处理140人次。
坚持挺纪在前,既突出“督”,又突出“常”,坚持以发现问题、推动落实为目的,推动抓早抓小取得积极成效。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实现工作重心从“事后问责”到“事前提醒教育”转变,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对违纪违法的及时处理,防止出现“一督了之”。2020年,全县问责处理38人,其中组织处理8人,纪律处分30人。
据悉,该县把约谈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有力抓手,以“约谈”为“利器”,紧盯“关键少数”,并坚持运用谈话唤醒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的纪律规矩意识,做到招呼打得早、警钟敲得早,及时纠正党员干部的不当行为,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实践中“治未病”的功效。
同时,该县坚持从抓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入手,丰富警示教育形式。运用已查办的案件资源,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处理的同时,分析案发原因,研判所在单位政治生态状况,针对性地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深化以案促改。
今年,该县纪委监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7份、监察建议书9份,针对具体案件直指发案单位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让发案单位对照清单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努力取得“发出一份建议、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