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始终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把整改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严格实行“销号式”清单管理,坚持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努力实现巡察综合效应最大化。
实行销号管理,紧抓整改成效。严格实行整改问题清单管理和台账制度,责成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三清单一台账”,逐一明确整改时限和质量标准,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目前,前15轮巡察发现228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32个,其余问题正在推进整改。同时,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实现问题再发现、督导再整改,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发放督办单127份,对个别整改不力的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做好自查体检,实现前置整改。坚持由点促面,着力在“问题清单”上做文章,运用每一次巡察成果,让未被巡察党组织都开展一次“自查式体检”, 针对前期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印发了《岚皋县政治巡察问题对照清单》,要求未被巡察党组织照单自查自纠、未巡先改,并将整改情况作为今后巡察的重要内容,达到“一人得病、全家体检”的效果。
扎紧制度笼子,发挥治本作用。坚持从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查找薄弱环节,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查找制度漏洞,特别是围绕财政、扶贫、重大事项决策、部门行业监管等方面,深入查找管党治党深层次问题,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发挥好遏制治本作用,严防问题反弹。截止目前,各级各部门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决策机制等各项制度18项,并汇编成册。同时,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对全县11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对个别县直部门的班子及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