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问题危害大,影响恶劣。岚皋县针对当前仍然有铤而走险、顶风违纪,私设“小金库”的现象,在全县开展严厉惩治“小金库”问题专项行动。
周密安排部署。县纪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分管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常委为副组长、相关室组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严厉惩治“小金库”问题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联镇包抓”工作机制,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对包联镇的包抓责任,推动镇纪委强化“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的监督执纪问责。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深挖细查严厉惩治“小金库”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按照“分级实施,各负其责”的原则,细化工作责任,推动各镇、部门工作全面履行抓好本部门、本辖区内“小金库”问题治理的主体责任。
细化工作措施。一是开展全面清查。为确保专项行动不留死角,取得实效,本次专项行动将全县12个镇,68个县直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全部纳入治理范围,要求各镇、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梳理本地区、本部门应纳入“小金库”专项行动的具体单位,深入查找预算、资产、政府采购、财物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漏洞。二是突出治理重点。在上级明确的“十类”专项治理问题外,将近年来扶贫、生态环保领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纳入自查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三是细化工作步骤。在全面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要求各镇纪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抽查检查,抽查检查率不低于单位总数的80%。县纪委结合群众反映、日常监督、自查自纠和抽查检查情况列出重点单位清单组织驻点复查。
强化部门联动。县纪委积极督促各职能部门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发挥职能主管部门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督促县财政局针对全县“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了专项检查,从财政局抽调人员组成六个联合检查组,对镇、部门及11所县直管中小学进行检查,深入查找私设“小金库”问题线索,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二是为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县财政局同时启动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全面核查各财政预算单位在岗位人员管理、账户管理、财政资金收付管理、会计核算管理和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等五方面的落实情况,以检查促整改,进一步堵塞滋生“小金库”问题漏洞。三是督促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由脱贫攻坚指挥部牵头,在全县建立脱贫攻坚资金项目“三级两帐”(即县、镇、村三级分别建立项目管理台账、资金管理台账)监管体系,确保扶贫项目落实精准高效、资金使用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