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岚皋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定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周密部署,积极采取宣传“造声势”、线索“大起底”、问题“回头看”等一系列有力措施,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项重点工作,不断抓紧抓实。今年以来,共受理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0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
宣传“造声势”。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岚皋县纪委监委切实加强宣传引导,畅通举报渠道,制定出台有奖举报办法,综合运用互联网、微信群、手机短信、LED显示屏、宣传单、明白卡等多种线上线下宣传措施,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举报途径、举报方式等内容宣传到镇、村、户,提高群众对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为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线索“大起底”。通过对近两年来群众信访举报、上级交办、案件深挖、监督检查、巡察发现、专项暗访、部门移送等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一一排查梳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现问题线索大起底。
问题“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将党员干部违规违纪与涉黑涉恶案件区分开来,明确工作流程和统计口径,按照严肃、细致、精准的工作要求,县纪委监委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细化明确“五个专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协调组、问题线索管理组、核查问责组和舆论宣传组,将起底排查梳理出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作为重点,召开专题会议,逐案研究审查调查和处置情况,反复商讨甄别,全面展开“回头看”,确保不留死角、不出现瑕疵。
管理“见实效”。岚皋县纪委监委面对严峻的工作形势,坚持严惩腐败的决心不动摇,集中整合多部门人力、财力、物力,严把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审查、处置管理关和质量关,坚决杜绝涉黑涉恶举报线索失管、失控,严查有案不查、跑风漏气和以权谋私等问题,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