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泉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以清单化明责、常态化督责、精准化问责为抓手,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清单化明责。协助县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把主体责任内容具体化、清单化,督促指导镇和部门党委(党组)更新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动态管理台账。今年以来,县委先后13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现场听取8名镇和部门党委(党组)“一把手”述责述廉报告,书面审议其他39名“一把手”述责述廉报告,县委书记开展谈心谈话30余人次,县委班子其他成员累计召开“两个责任”座谈会、汇报会、讲授党课等活动30场次,层层传导了责任压力。
常态化督责。县纪委监委把“两个责任”落实作为日常监督、派驻监督重点内容,及时发现问题、推进整改,督查考核结果在全县通报并送分管和联镇县级领导,持续拧紧责任链条。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和“两个责任”落实“晾晒励汰究”等制度机制,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实行“一季度一督查一反馈、半年一考核一排名一晾晒、年终总考评总排名总晾晒”。今年以来,先后对全县11个镇、56个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4个,有效促进了任务落实。
精准化问责。严格执行《关于落实“两个责任”问责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责任落实虚化空转的及时约谈提醒,对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问题的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和“一票否决”,刚性推进“两个责任”落细落实。今年以来,县委领导约谈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28人次,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各序列考核排名后三位的3个镇和12个部门党委(党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实施党内问责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