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利县纪委监委聚焦“国之大者”,把乡村振兴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为平利建设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政治监督,压实“两个责任”。自觉扛起护航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印发《关于加强专项监督促进保障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的通知》,制定监督任务清单,细化6方面监督事项,开展小切口、项目化、清单式监督。推动各“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形成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专项监督,发现问题52个,印发通报1份,移送问题线索1件,问责2件2人,有效确保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聚焦问题线索,拓宽监督渠道。综合运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平台,在平利纪检监察网、“清风平利”微信公众号开设信访举报专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深化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建立常态化线索移送机制,共移送问题线索3件。发挥基层纪委职能优势和“前哨”作用,全程跟踪、闭环监督,发现并报告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件。对各渠道收集的问题线索逐一登记造册,做到精准规范处置管理。
严肃案件查办,强化警示震慑。加强对群众举报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的研判,以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赢得广大群众信赖和支持。严肃查处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纠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3件3人,切实推动为基层干部减负。坚决惩治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涉及“国之大者”战略举措落实中的风腐问题,加强对乡村建设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着力整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补贴资金,在项目建设中搞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问题,今年以来查处乡村振兴领域案件16件19人。
夯实制度根基,促进完善治理。既注重案件查办,又注重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通过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促进基层治理提升。针对专项整治暴露出的风险点,督促县乡村振兴局出台《防止因病返贫专项救助暂行办法》等7项制度,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风腐问题,出台《关于防范廉政风险促进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健康发展护航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的通知》,精准护航乡村振兴。同时抓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通报曝光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例3批次6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场次,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