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全周期”管理思维,创新举措打好三项“组合拳”,持续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三个结合”,做足巡前功课。在巡察对象确定上,坚持本轮巡察与上届、上轮巡察相结合。巡察机构根据开展上届、上轮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和效果评估情况,经综合研判后提出巡察建议对象,重点突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虚假整改、假装整改的党组织,确保巡察重点突出、效果显著。比如,2023年,结合本县上届、上轮巡察整改效果评估,将市监、司法、文旅等优先纳入巡察对象,找准切入口和突破点,发现了一批有深度有价值的问题和线索,有力推动了专项治理和巡察相互促进、共同提升。在巡察方向确定上,坚持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出台《平利县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有关部门信息互通,做到巡前交底、巡中协作,提前综合了解被巡党组织的各类相关情况。比如,2023年,巡察机构从“12345”群众投诉热线入手,甄别出个别单位和少数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获得群众一致好评,有效树立了巡察权威。在巡察干部确定上,坚持抽调专业干部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编印《平利县巡察实务操作规程》,统一文书模板和工作程序,在巡前进行集中讲解培训,提高巡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规范水平。突出党建、财政、审计等专业对口干部参加巡察的同时,积极与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等部门对接,对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编制等方面知识进行培训,实现抽调专业干部和业务培训互为补充,做到巡察相关业务内容全覆盖,提高发现问题能力。
坚持“六必谈”“十必访”,提高巡察发现问题质量。在巡察进驻后,巡察组多举措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巡察机关党组织时落实“六必谈”:即被巡察党组织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组长、退休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管理服务对象必谈;巡察村(社区)党组织时做到“十必访”:村两委主要成员、退休回乡干部、离职村干部、老党员、两代一委、村民代表、务工返乡能人、信访户、低保户、特殊困难户必访。通过不同群体的走访座谈,问题线索来源更广泛,从而使发现问题更深入、更全面、更精准。2023年第一轮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落实“六必谈”“十必访”,发现问题线索13条,有效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
强化“五个一”举措,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开好一次反馈会。制发《平利县县级领导督导分管(联系)单位巡察整改工作制度》,规范被巡察党组织的分管县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提出整改要求,提高震慑力。审核完善一份整改方案。巡察整改方案由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机构“三方会审”把关,被巡察单位负责人、分管县级领导“双签字”,确保切实可行。开好一次民主生活会。巡察反馈会召开后三个月内,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巡察组、组织部相关股室负责人列席指导会议,确保民主生活会达到红脸出汗效果。县第十七次党代会以来,9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已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89个。开展一次质效评估。制定《平利县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办法》,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量化打分。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由分管县级领导进行约谈,直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2021年,对巡察反馈整改不力的县红十字会主要负责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开展一次专项治理。针对巡察发现的系统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近年来,对巡察发现教育、医疗系统普遍存在的重业务轻党建、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归纳汇总反馈至主管部门,有针对性指导教科局、卫健局分别进行了整治,使巡察真正达到“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的目的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