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提醒,作为一名村干部,这件事情让我意识到今后的工作要更加细致,认真审核每一笔集体资金。”近日旬阳市隆家河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郭某某受到镇纪委提醒谈话后表态。
此前,旬阳市棕溪镇纪委通过走访发现,隆家河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有一笔收益未经审核违规入账,纪委指出问题后,由于合作社法人代表郭某某诚恳认错,且未对股份经济合作社造成损失,镇纪委对郭某某作出谈话提醒处理。
落实第一种形态既是基础又是关键。像棕溪镇纪委这样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措施,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和纠正,是旬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抓早抓小、监督前置的常态手段。今年以来,旬阳市纪委监委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对监督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截至目前,该市共运用“第一种形态”73人次。
“尽管犯了错,但是组织还是充分信任、鼓励我,让我深刻认识到严管也是一种厚爱。今年我已主动申请到乡村振兴一线历练,我将争取用实实在在的成绩为乡村振兴作出贡献。”受到诫勉谈话的王某对回访干部说道。
“第一种形态”重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旬阳市纪委监委加强对“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党员干部关心关注,经常性开展“点对点”谈心谈话,做实做细回访工作,并结合审查调查、派驻监督、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点题”责任单位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截至目前,已回访干部223名。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提高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和水平,使党员干部既体会到纪法的约束和刚性、又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厚爱,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旬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