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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方案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4-09-22 11:15字体大小:

(安纪办发〔2014〕29号)

    为贯彻落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部署和《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对“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按照“问题引领、开门整改,领导带头、即知即改,标本兼治、制度完善,终端见效、群众满意”的思路,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为重点,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委局机关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重点任务
    按照《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重点开展以下10项专项整治:
    (一)开展“八大行风”专项整治。针对综合服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执法监管部门、民生保障部门和窗口服务业、文化行业、教育行业、卫生行业存在的问题,集中分类开展治理。整治措施:1、2014年9月底前制定机关作风建设末位责任追究制度,送陈俊哲同志审核后,提交市委常委会审定;2、配合市委组织部等,2014年底组织开展万名干部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
    责任领导:程光耀、屈晓红。
    承办机构:党风政风室。
    (二)开展奢侈浪费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车购置及运行、出国出境支出。坚决清理取缔“小金库”,以“零容忍”态度查办公款吃喝送礼、奢侈浪费问题。整治措施:1、会同市委办、政府办、财政局,2014年8月底前制定《狠刹“五股歪风”暗访曝光常态机制》,送陈俊哲同志审核后,提交市委常委会审定;2、2014年8月下旬到10月中旬,集中对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狠刹 “五股歪风”开展明察暗访,点名道姓公开通报违纪违规问题,并形成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程光耀、屈晓红。
    承办机构:党风政风室。
    (三)深化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专项整治。会同市政府办,严肃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着力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行为。
责任领导:张海庆。
    承办机构:执法效能室。
    完成时限: 2014年10月底。
    (四)深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会同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着力解决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问题,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问题,集中治理公共服务行业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问题。
    责任领导:张海庆。
    承办机构:执法效能室。
    完成时限: 2014年10月底。
    (五)深化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专项整治。会同市政府办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着力解决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问题,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在城乡低保、城乡保障房、强农惠农政策、救灾救济救助工作中徇私舞弊、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
    责任领导: 程光耀、屈晓红。
    承办机构:党风政风室。
    完成时限: 2014年8月底前拟定方案,8—10月实施。
    (六)深化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专项整治。会同市政府办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着力解决党政机关、干部“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集中治理拖欠群众餐饮费、租赁费、供货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责任领导: 程光耀、屈晓红。
    承办机构:党风政风室。
    完成时限: 2014年8月底前拟定方案,8—10月实施。
    (七)深化干部“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会同市委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问责机制,坚决清理占编制、不上班,冒充人头、专吃空饷等现象。
    委局责任领导: 程光耀、屈晓红。
    承办机构:党风政风室。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八)深化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配合市委组织部,制定《优先选拔“五类干部”的实施办法》和《领导干部退居二线发挥作用的意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营造良好从政环境。
    责任领导:杨尧根。
    承办机构:干部室。
    时间安排:2014年8月底出台相关文件,9—10月实施。
    (九)深化“会所中歪风”专项整治。市委常委带头,各级领导干部作出不持有各类会员卡和不出入高档会所的承诺,并严格执行。
    责任领导: 程光耀、屈晓红。
    承办机构:党风政风室。
    完成时限: 2014年8月底
    (十)深化投资环境专项整治。配合市发改委、招商局、公安局,对强揽工程、向企业乱伸手、协调服务力度不大、干扰项目建设、破坏施工环境等问题进行整治。
    委局责任领导: 张海庆。
    承办机构:执法效能室。
    时间安排:2014年10月底前完善配套制度并认真落实。
    在抓好以上重点整治工作的同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村官腐败”、制度落实不好、机关管理等问题也要进行有效整治,确保工作成效,赢得群众满意。
    三 、保障措施
    (一)坚持领导带头,确保责任落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俊哲,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郭正明对委局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按照既定措施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开门整改,接受群众监督。将群众参与作为动力、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的、标准,敞开大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进展情况等,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进一步畅通信访、新闻、网络、电话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群众满意的才通过,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发挥好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坚持严格要求,确保任务落实。坚持用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按规定、按程序、按步骤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偷工减料、打折扣,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委局将实行专项整治半月通报制度,机关教育实践办公室每半个月向市委第六督导组报告专项整治情况。
    (四)坚持常抓不懈,加强建章立制。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通过制度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变种。注意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对应市委确定的制度建设任务,总结梳理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针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特别是在滋生“四风”、产生特权的制度机制上攻坚克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