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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五起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文章来源: 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3-06-02 17:42字体大小:

为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深入推进“三个年”活动,深化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现通报查处的五起营商环境领域典型案例。

一、旬阳市市政园林所原副所长马治科利用职务便利为苗木供应商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马治科在担任原旬阳县农林科技局林业股股长期间,先后为安康市汉滨区某农业生态种植有限公司、陕西某实业有限公司在合同签订、苗木调配、苗木检验等环节提供便利,并收受财物共9万元。2022年12月,马治科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九级降至十一级),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

二、白河县住建局原党委书记吴建国将信贷资金用于借贷牟取利益问题。2018年至2019年2月,吴建国为解决其弟吴某项目资金不足问题,找人协助其贷款150万元,后因该资金闲置,吴建国遂将该资金以年利率15%转贷他人牟取利益,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4月,吴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安康农商行香溪路支行外勤朱纪栋截留挪用客户结息资金问题。2019年9月,朱纪栋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取借款人赵某结息资金1.14万元后未及时入账,截留挪用客户资金长达6个多月,导致赵某个人征信产生6期利息逾期记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3年3月,朱纪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相关资金已退还。

四、平利县水务公司副董事长邓应安落实上级政策不到位,致使违规收取水表安装费用问题。2021年3月至2022年8月,平利县老县镇供水站违规向用户收取水表安装费用2.21万元。经查,邓应安作为平利县水务公司副董事长、农村供水工作分管领导,未及时将国家发改委明文规定禁止向用户收取水表安装费用的要求传达到镇,且在县水务公司每月收到该项费用后也未予以制止,增加了群众负担。对此,邓应安负有直接责任。2023年2月,邓应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违规收取费用已责令退还。

五、岚皋县佐龙镇民政所干部彭君娅工作不认真、服务意识差,拖延办理个体工商户证照问题。2022年7月至11月,彭君娅在负责镇市场主体经营许可证办理业务中,对个体工商户证照办理不及时,导致8人证照超期、1人无证经营。且在因拖延不办被投诉举报后,错将3人有效期为5年的证照办成2年、6人的证照截止被立案调查时仍未办理,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4月,彭君娅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相关证照已按规定办理。

   上述典型问题,有的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有的违规超收费用、加重群众负担,有的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法利益,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破坏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反躬自省,进一步强化纪法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以过硬作风和务实举措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三个年”活动特别是营商环境突破年部署任务,扛牢压实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大抓发展、优化服务、提升效能,为企业生产经营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营商环境中政策落实、涉企服务、法治保障等环节,精准有力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政策落实不力、政商关系不清、以权谋私等问题,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