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9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安排,依据《安康市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19年10月上旬开始,利用3个月左右时间实施2019年市直单位第二轮巡察工作。依据巡察方案要求,重点受理以下七个方面问题的反映: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树立“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情况;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坚定理想信念情况;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情况;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情况;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情况;
(六)围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
(七)聚焦全市重点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着力发现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优化营商环境、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
市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商务局、市红十字会、市水务集团。举报电话:18391508156,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举报电子邮箱:akdyxcz2019@163.com。
市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委老干部工作局、市司法局、市侨联。举报电话:17729259326,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举报电子邮箱:akswdexcz@sohu.com 。
市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市发展研究中心、安康电视台。举报电话:18391521350,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举报电子邮箱:akdsxcz2019@163.com。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涉及个人诉求等非本轮被巡察单位的信访举报,巡察组不予受理,请按规定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中共安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