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安康市委巡察办组织召开全市巡察业务工作会议,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全省巡察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巡视组对陕西巡视检查整改要求,进一步深化市县巡察工作。市县巡察办和市委巡察组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对《条例》修改的背景、过程和原则做了详细介绍,对新增加的政治巡视、巡视巡察全覆盖和建立市县巡察制度等主要修改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听取县区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回顾总结市县巡察工作,并反馈市委“三个助力”专项巡察的意见,移交问题线索。
会议就贯彻落实的新修改《条例》、推进市县巡察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加强学习宣传,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学习宣传新《条例》,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进市县巡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二要加强机构建设,选齐配强队伍,各县区巡察办要加快健全机构,选优配齐班子,选好配强巡察队伍。三要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巡察,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基本定位和主要内涵,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巡察监督,发挥巡察震慑作用。四要强化制度建设,提升工作水平,积极探索,不断总结,持续加强配套制度机制建设,努力提升巡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五要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对照“三个助力”专项巡察反馈问题,落实责任主体,建立清单台帐,扎实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