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0日至9月10日,市委五个巡察组分别对市国土局等15个单位开展了为期两个多月的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经市委同意,近期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反馈,并要求限时整改。现通报如下:
市国土局: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和下属单位缺乏有效监督,纠正土地违法问题缺乏力度;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追责问责不够到位。执行廉洁纪律不够,下属单位违规发放年终效益奖和重复发放双创考核奖;土地整理项目监督管理和资金拨付使用还有漏洞,基层项目实施单位廉政风险较高;干部教育、管理力度不够,系统内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较多。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担当意识不强,工作推动缓慢;干部选拔使用视野较窄,局机关进人没有公开遴选。
市发改委:党组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不够经常,领导干部参加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岗双责”履行不好,责任清单流于形式;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提醒谈话多,问责处理少。执行廉洁纪律不够严格,无依据发放行风评议优秀单位奖。公务接待不规范,大额核销公务用酒,公务接待单次单桌超标。项目储备不足,项目立项申报不规范;干部动力不足,缺乏担当精神,慢作为问题有所表现。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欠缺,党组民主生活会不敢直面问题,听取群众意见少,干部选拔使用存在重票数轻能力问题。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班子不团结,凝聚力不强,信访问题突出,不稳定因素较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扛牢压实,院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较少,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学院部分处室和院系中层领导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传导压力层层递减;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无依据发放各种津补贴加班费,违规发放奖金和服务费;财务管理不规范,报销审核不严;学院维修、购置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采购手续或超预算采购,学生军训服、校服采购未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委议事制度机制不健全,政务公开不够,工会组织不健全,教职工反映问题渠道不畅,学院一些岗位长期不调整,干部队伍年龄老化,自编教材售卖和职称评定不公开透明,教职工和学生意见较大。
市交通局:局党委班子成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强,主体责任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局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环节中的力度不够,重安排轻检查。廉政风险易发环节管理不严;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对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够,监督检查不力;机关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运行不规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落地生根,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有待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方面管理不到位,程序不规范。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上有待加强。
市体育局:局党组“四个意识”有待加强,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三转”不到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缺乏沟通,存在小团体现象;机关财务管理不严,存在不规范核销发票、白条付款现象;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不严;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到位。机关个别干部兼职取酬;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加班费现象;“四风”问题仍然存在。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规范,个别人员调入不符合组织人事纪律。
市住建局:局党委对“两个责任”落实重视度不够,主体责任认识有差距,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安排、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没有形成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对重大项目建设和资金监管缺乏有效手段;规发放奖金、不规范报销票据;干部庸懒散风气依然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现象仍有发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规范。没有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个别关键岗位长期未进行轮岗交流;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工作沟通不充分。
市审计局: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得不够实,执行上级政策态度不够坚决,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存在畏难情绪;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部分成员抓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措施不多。执纪监督问责作用发挥不够;干部管理不够严格,个别干部长期在编不在岗。机关财务和后勤事务管理不够规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有力,干部选拔任用档案资料不够规范,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
市统计局: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全面,纪律意识仍需加强,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够到位,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弱化,制度执行不严,主动发现以案示警不力。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不严。依法统计监督不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有偏差,部分事项集思广益不够;干部队伍活力不足,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
市水利局:局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从严治党落实不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重机关、轻基层问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弱化,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检查部署不够到位。落实监督责任缺乏有效措施,对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不够,廉政风险管控机制不够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不严,政府采购不够规范,部分下属单位财务管理不够严格;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执行不够到位,管理上重制度建设轻监管落实。干部队伍活力不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不足,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有所减弱。
市卫计局:局党委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到位,机构从“整合”到“融合”、从“合并”到“合力”的有机整体未形成;从严治党传导压力层层递减,“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对下属单位监管缺位,对违纪问题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干部管理不严,对重要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时有发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抓作风建设力度不够,领导干部缺乏创新意识和担当精神,履行职责不到位。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对下属单位选人用人监管缺位。
市扶贫开发局:局党组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到位,未按要求及时理顺机制、明确职责、调整干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纪检组未完全聚焦主业,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小。对干部管理不严,教育培养力度不够,重要岗位存在着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时有发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偏大;抓作风建设力度不够。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项目安排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格,组织程序不够到位。
高新区管委会:党工委主体责任传导压力层层递减,下属部门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纪工委未完全聚焦主业,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监管不严、教育不力,对村组干部违纪问题查处不彻底、不到位,处理偏宽偏软。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工作作风不实,对信访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对招商项目深入评估不够;对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征求意见不广泛、沟通交流不充分;进人把关不严,干部提拔任用存在用人失察现象;对村两委管理监督不到位,影响了社情民意和社风民风。
市财政局:局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力度不够,重抓分管业务、轻抓分管人员思想作风建设;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三转”未落到实处,聚焦主业不突出。执行廉洁纪律不严,违规发放奖金和加班费,违规发放公务通讯费;机关内部机构设置重叠、职责交叉、程序复杂、相互掣肘、推诿扯皮、效能低下,少数干部上班不正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长期不变,干部选拔任用重提拔轻培养,科级非领导职务超比例配备;干部队伍活力不足,青黄不接,存在“断崖”问题。
市规划局:局党组主体责任没有扛牢压实,连续两年目标责任考核被党风廉政一票否决;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抓而不紧。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不及时,执纪监督问责面情软;局机关违规购买使用公车,局下属个别事业单位无依据发放奖金和加班费;规划审批把关不严,“两违”治理乏力;个别重大决策少数人说了算,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调任。
市农业局:局党委主体责任没有扛牢压实,压力传导震慑力不足,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得不实,管得不严、抓得不紧;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存在个别领导干部长期经商办企业,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问题;无依据发放奖金;财务管理不规范,对干部管理不严格,工作作风不严实;农业项目管理混乱,程序不到位,农业园区项目考核奖补把关不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个别下属单位违规招聘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