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镇村党员干部用权行为,有效预防和打击群众身边“微腐败”,平利县采取四项措施,在走访调研,宣传教育、查信办案中增强群众获得感。
一是牢抓根基,强化队伍建设。结合“两学一做”、以案说纪、警示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抓实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廉政建设,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水平。引导基层干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围绕群众意愿整改调整工作重点,改进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
二是重抓源头,强化制度规范。抓好村级党务、政务、村务三公开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巩固深化和健全完善村级述勤述廉、村民议事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等各项制度,强化村级民生实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以村务透明、决策民主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压缩基层干部权力寻租空间,有效实现源头治腐。
三是狠抓重点,强化查纠并举。紧紧围绕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区域,针对惠农扶贫救济资金的使用、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村级集体三资使用等,对村“两委”成员、县直部门和镇办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快查快结,查纠并举、限期整改。在严查涉案当事人的同时,根据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严肃追究基层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并通过党纪政纪处分与组织处理等多管齐下的方式,增强责任追究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