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县2015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总体安排和要求,县林业局结合部门实际,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实行“三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及时调整人员成立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局领导带头坚持“一岗双责”,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实现班子、单位、个人“三廉洁”为林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纪律保证。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任务细化为8项43条,进一步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三是督促检查到位。局党委与各支部、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突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等10项重点内容,严格督促检查,实行量化考核。健全反腐倡廉制度,狠刹“五股歪风”,加强对林业执法案件、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凡所属单位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予以“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