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岚皋县纪委派驻司法局纪检组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新的《准则》和《条例》发布后,通过局党组会和机关支部大会分别进行了集中学习宣传,局党组书记对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纪检组长对条例运用的关键环节进行了解读和辅导。同时,全系统党员干部积极通过互联网、微信、微博、报纸等媒体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习自学,确保每一位党员干部都熟认清自己的道德“航向”、明白自己的行为“暗礁”。
二是严格对照检查。全体党员干部在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基础上,认真对照检查自身在思想、工作和生活行为实际,以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要求重新审视自我、规范言行,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摆困难坚决贯彻执行,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严防超越“红线”,确保不触碰“底线”。
三是完善配套制度。结合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及时修订完善《岚皋县司法局机关管理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从财务管理、警车管理、装备管理、公务接待、学习、考勤、考核、保密等方面入手,进一步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细化“为政不为”问责办法,确保管好人、用好钱、干好事。
四是坚决从严查处。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用好纪律“戒尺”,对敢顶风违反《条例》的人和事,不袒护、不隐瞒、不变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让纪律和规矩严起来,让《准则》和《条例》发挥出督促、引领、警示、惩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