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公信力,充分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防止招标和谈判文件存在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保证招标和谈判文件的合法完整、科学严谨和客观公正,确保潜在供应商之间的公平竞争,汉滨区财政局建立政府采购专家论证制度。
一是明确论证范围。区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项目中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情况特殊、技术复杂、专业要求高且可能产生争议的项目,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区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必须组织专家对招标和谈判文件进行论证。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下的项目是否需要论证,由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拿出意见,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确定。
二是细化论证内容。主要对政府采购招标和谈判文件中资格条件、评审办法、用户需求、合同条款等部分,从规范性、严谨性、公平性、完整性等方面进行论证,论证要点包括六个方面内容:技术需求中的技术标准是否规范,技术需求的编写有无缺陷,技术需求是否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技术条款及商务条款能否满足三家以上供应商,评审标准、评审办法是否规范、具体,以及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
三是规范论证程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编制出招标和谈判文件后,根据需要经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可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会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整个论证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以下程序:随机抽取专家。论证专家名单于论证当天在区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为3人以上单数,特殊情况除外;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论证专家分别介绍采购项目有关情况和招标、谈判文件编制情况;论证专家对招标和谈判文件进行论证,提出综合性论证意见,采购人签字确认后,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专家及专家小组的论证意见,对招标和谈判文件进行修改最终形成新的招标文件和谈判文件。招标和谈判文件的传递、审阅、专家意见、修改及确认均在电子政务平台实现。
四是明确各方责任。明确要求论证专家应对其论证意见负责,采购人对确认意见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则对最终形成的招标文件和谈判文件负责。并且,整个论证过程不超过三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