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言:“清廉是福,贪欲是祸。”这一质朴却深刻的话语,精准地揭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境遇。秉持清廉,能让人内心安宁,收获尊严;陷入贪欲,则使人精神堕落,最终走向毁灭。
那么,究竟何为 “廉” 呢?“廉”,意味着一个人在行事、处世与生活中,拥有极高的道德操守和纯粹的品德。面对物质利益的诱惑,能坚守本心,不为所动;手握职权,也绝不借此谋取私利,坚决不触碰违规违纪违法的红线,更不会做出侵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正因如此,“廉” 自古以来便被视作 “国立大雅”“人生大纲”“仕者之德”,是社会稳定、个人安身立命的基石。
古往今来,无数有识之士为后人留下了关于廉洁的宝贵箴言,成为指引我们前行的精神灯塔。屈原曾深情吟诵:“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尔未沫。” 王逸则阐释道:“不受曰廉,不污曰洁。” 晏子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廉者,政之本也。” 毛泽东同志也明确提出 “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他们无一不将 “廉” 视为一种内在的高尚品德与行为准则,深刻地诠释了清廉的本质内涵。
曾有人言:“天下富贵者有三,贵莫大于无罪,乐莫大于无忧,富莫大于知足。” 这里所谓的 “富贵”,其一为无罪,行事光明磊落,未触犯法律,内心毫无罪恶感的重压;其二为无忧,宁愿在清贫中悠然自乐,也不愿陷入污浊的富贵中忧愁烦闷;其三为知足,秉持 “知足常乐” 的心态,不被不义之财的虚幻光芒所迷惑。
当前,全党正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这无疑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之举,对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具有非凡意义。广大党员干部应将 “清廉” 理念深度融入学习教育的全过程,不被贪赃枉法之事牵连,不为勾心斗角的乱象羁绊,从思想根源处筑牢廉洁防线,让八项规定精神在心底生根发芽、落地开花。坚决不贪图那些不属于自己的 “飞来横财”,持续提升自身的廉洁意识与作风素养,才能心怀坦然,直面世间万事万物,理直气壮地弘扬一身浩然正气,进而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戴与尊敬。
党员干部牢记 “清廉是福、贪欲是祸” 的深刻道理,做到清廉自守,方能收获推心置腹的挚友、拥有和睦温馨的家庭,心中时刻充盈着快乐的情愫;当警笛声骤然响起时,能处变不惊,不胆战心惊;即便面对囚车疾驰而过的场景,也能坦然自若,问心无愧。保持这种轻松、舒心、坦荡、安逸的状态,才是真正的福祉颐养,人生最宝贵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