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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敬畏常驻心间

作者:王芬文章来源: 白河县城关镇纪委 发布时间:21-09-23 10:44字体大小:

“干部一定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释了严守规矩、心存敬畏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广大党员干部就要做到敬畏人民、敬畏岗位、敬畏法纪,始终保持心中有敬畏,行为有所止。

心存敬畏厚植为民情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干部当以人为本,始终坚持以服务人民、奉献人民为宗旨,真正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少一些蜻蜓点水式的走访,多一些深入群众中的解困纾难。“行大道,民为本,利天下。”作为新时期的领导干部,更应该求真务实,厚植为民情怀,力所能及多为群众做好事和实事。

心存敬畏恪守工作岗位。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我们,目光所致,皆为华夏,五星闪耀,皆为信仰。每一个工作岗位都是我们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干事创业、有所作为的平台,我们要时刻做到珍惜岗位,爱岗敬业。要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敬重,更要有“如履薄冰”的畏惧。如果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不敬畏岗位,只想享受权力不愿担负责任,就极易堕落为庸官、懒官甚至贪官。

心存敬畏增强法纪意识。法纪是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的戒尺。在法治社会,任何法纪都是高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触碰不得。如果缺乏对法纪的敬畏感,就会轻视法纪,放纵自我,最终受到法纪的严惩。对于党员干部来说,纪律规矩是约束,也是保护;底线是警戒线,也是安全线。要始终牢记党员身份,严以修身、严格自律,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习惯在接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力,确保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

康德说过:“我最敬畏的是两样东西,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令。”生命是脆弱的,更是可贵的,而心存敬畏,遵法行事,才是生命安全的根本保障。愿你我皆心存敬畏,用法纪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按法纪办事,守住底线,在正道上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