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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好“纪律”和“法律”两把戒尺

作者:李璐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8-04-28 00:00字体大小:

古云:凡事有经必有权,有法必有化。随着党章修改完善、宪法修正案和国家监察法的颁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立足新的起点,拉开了大幕。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更是揭开了新时期下反腐败斗争的新篇章。

《新党章》为党内监督提供了纪律依据,《宪法》《监察法》为体制内监督、开展监察工作契合当前反腐实际,做到了有法可依。无论是党内监督还是行使公权力人员监督的全覆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监督的震慑力量已经延伸到了公权力运行的全部细枝末节,给所有公权力戴上“紧箍”,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实现了监督的全覆盖、反腐败无死角、零容忍,不断推动反腐败斗争“从上而下”向纵深发展。

“纪委监委合署办公重中之重是职能、人员、工作的深度融合,是‘形’的重塑、‘神’的重铸。”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讲话中强调。 “形的重塑”即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纪检监察战线的统一,“监察官”队伍的壮大,虽然有两个机关名称、两块牌子,但实质上是一套工作机构、一套人马。人员转隶,转变的是职责职能、业务程序、工作方式方法,不变的是反腐败的责任和担当,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既是纪检干部,也是监察干部,统称为纪检监察战线上的战士,塑造成为一支执纪监察铁军。“神的重铸” 即纪委监委共同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既是执纪机关、又是执法机关,肩负着反腐败斗争的历史使命。坚持把党章党规党纪这一 “纪律戒尺”和宪法监察法相关法律这一“法律戒尺”两把尺子结合起来,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法律,既审查违纪问题又调查违法犯罪问题,既考虑纪的因素又考虑法的内容,铸就纪法深度衔接与融合。

只有纪委监委的深度融合,才能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真正达到“形神”兼备。纪委监委深度融合不仅整合了机构,夯实了纪检监察力量,扩大了监察范围,而且加强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对职务违法犯罪形成强大震慑,解决了以往因职能职权限制,监督不能全覆盖的问题,不断推进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直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苍蝇蚊虫”微腐败无处可藏、无处可躲。

“正能量信号全覆盖,廉洁没有盲区”这种氛围已初步形成,同时也要求纪检监察战士肩负更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认真学法、执法、守法和依法履行职责相统一,用实际践行“敢于担当、不辱使命”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