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辨明悔错情节
悔错,是违纪人员走向新生并争取党组织宽恕的基础,也是酌情从轻处理的情节之一。违纪人员悔错既可能是良心发现真心忏悔也有可能是自我保护的假悔错。所以判断悔错情节是纪检干部的基本功,个人认为有六招。
第一招,听言其事。违纪行为人如果真心悔错,就应该如实交代违纪行为的时间、地点、主体、目的、起因、经过、结果等。特别是在主要违纪事实、重点环节上不得避重就轻、敷衍塞责,否则就不是真心悔错。
第二招,听言他事。违纪行为人如果真心悔错,就应该主动交代与本案有牵连的人和事,这不仅是完善案件证据的需要,也是对本案准确定性的需要,同时又是使违纪行为受到追究的具体体现。
第三招,退交其得。违纪行为人如果真心悔错,就应该积极退赔或者上交违纪所得。一般,在其能力范围内,尽可能全额退赔或者上交违纪所得,是具有悔错表现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四招,明错自纠。违纪行为人如果真心悔错,就应该主动整改或纠正错误。能够深刻认识所犯错误的根源,明了自己违反哪些党规党纪,给党和国家造成的危害,给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能够检讨自己理想信念宗旨、党性原则、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第五招,真心知错。违纪行为人承认有错。我认为,对违纪行为性质的模糊界定,一般情况下不影响悔错的认定。
第六招,不犯新错。不再基于故意实施新的违纪行为。如果违纪行为人一边悔错,一边继续故意实施违纪行为,难以认定其为悔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