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的目的不是“揪问题”“打板子”,而是“治未病”“提质效”。如果把巡察仅仅看作一场“挑错找茬”的突击检查,巡察的利剑作用就会大打折扣,甚至变成“半拉子工程”。唯有将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深度结合,把压实整改责任作为关键抓手,推动问题真改实改、长治长效,才能写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以“实”为要,杜绝“虚假整改”。整改不能搞“文字游戏”,更不能用“空头承诺”应付了事。要在强化巡察整改上下真功、见实效。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强化跟踪问效,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震慑效应。
以“常”为基,避免“反弹回潮”。整改不能满足“当下改”,更要着眼于“长久立”。将整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健全制度规范,堵塞管理漏洞,形成长效机制,才能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注重巡察成果运用,开展整改成效“回头看”,通过实地督查、群众评议等方式,确保整改成果看得见、摸得着,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以“效”为本,推动“标本兼治”。巡察整改的落脚点在于推动工作提质、促进发展增效、惠及群众生活。党组织要将整改成效融入中心工作,紧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举一反三、系统施治,实现从“解决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的提升,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巡察带来的新变化、新风貌,持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也是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做实巡察“后半篇”,考验的是责任担当,彰显的是政治自觉。只有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把巡察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提升能力、推动发展的过程,才能让巡察利剑越擦越亮,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