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栏目 > 学思践悟 > 正文

医疗“微腐败”如何了?

——以某市四家三级医院为例,对医疗“微腐败”的调查和思考

作者:方晓蕾文章来源: 市妇幼保健院 发布时间:25-02-26 15:02字体大小:

“微腐败”是一种公权滥用的行为,其具有小、多、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等特点。“微腐败”的危害在于其看似微不足道,但实际上对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影响深远。作为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医疗卫生行业的“微腐败”,看似规模不大、影响有限,但实际上广泛存在,且对群众利益造成直接损害。其不仅直接损害公共资源,也严重削弱了民众对医疗体系的信任。

笔者在市级三级医院工作30余年,前20多年一直在临床医技一线,近几年在医院纪委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不管在哪个岗位,每天面对的都是广大患者和医疗系统这个群体,所以对医疗“微腐败”有比较全面地观察,也有深入地了解和思考。

一、医疗“微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医疗“微腐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药品回扣。医药企业或个人为了利益,通过医药代表与医疗人员相互勾结,在为患者开处方时,优先推荐那些能够提供回扣的药品。这种行为不仅脱离了以患者健康为首的本来职责,而且使得一些价格昂贵的药品被广泛使用,从而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医生在开药过程中有很大的权力,部分医生可能会与药品供应商勾结,收受药品回扣。他们会在临床治疗中优先使用能给自己带来回扣的药品,而不是根据患者的实际病情和最佳治疗方案选择药品。例如,对于同类型、疗效相近的多种药品,医生可能因为某品牌药品回扣高而频繁给患者使用;在使用和推荐医疗器械耗材时,可能会收受供应商的回扣,医生会倾向于使用能给自己带来经济利益的耗材,甚至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会过度使用耗材。比如,在手术中,医生可能会选择价格更高、能给自己带来回扣的缝合线,而实际上一些普通缝合线就可以满足手术要求。

二是医疗器械采购中的腐败现象。一些采购人员可能会接受供应商的贿赂,从而导致采购到的器械价格高昂且质量不佳。这不仅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还可能因设备质量问题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

三是过度医疗现象。在个别医院,一些医生可能会基于绩效考核和自身利益,建议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这种行为不仅浪费患者的时间与精力,还会让患者承受额外的经济负担,严重者甚至造成患者的身体伤害。医生可能会通过增加不必要的检查项目、治疗手段或者延长住院时间来增加医疗费用。有些检查和治疗可能对患者病情并没有实际帮助,但却因为经济利益而被实施。比如,对于普通疾病患者,安排过多的高级别检查。

四是收受红包。患者或家属为了让医生更用心治疗、手术,或者希望得到优先照顾,会给医生送红包。这严重影响了医疗的公平性和纯洁性。

五是接受礼品和宴请。临床医生可能会接受医药代表、医疗器械商或患者及其家属的礼品,如高档烟酒、电子产品、购物卡等。他们还可能被邀请参加各种宴请。这些行为可能会影响医生的医疗决策,比如在药品和器械的选择上偏向送礼方。

六是不合理安排医疗资源。包括根据患者是否有“关系” 或者给予好处来安排床位、治疗顺序、检查时间等。例如,在床位紧张时,将床位优先分配给熟人介绍的患者,而非按照病情紧急程度分配。

七是职称评定不公。在科室职称评定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公平竞争的情况。有一定权力的科室负责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可能会因为私人关系、利益交换等因素,将职称评定资格给予不符合条件的人,或者故意打压符合条件的人。例如,在医师职称评定中,有的医生虽然临床工作业绩一般,但是通过给科室领导送礼等手段,在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等方面获得不合理的加分,从而获得职称晋升。、

八是科研经费滥用。临床医生在申请和使用科研经费时,可能会存在滥用的情况。比如虚报科研经费开支,将经费用于个人消费或者与科研不到位的活动。例如,在一个临床科研项目中,科研人员将原本用于购买实验设备的经费挪用于旅游、餐饮等个人开支,或者通过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科研经费。

其他违规行为。在医疗机构中,有些工作人员还可能通过虚增公共卫生业绩、套取国家或地方公共卫生经费等行为来谋取私利。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基层医疗机构,腐败的根源深植于市场环境的复杂性与医疗资源分配的不均。

以上还不一定全面,但已经触目惊心。

二、医疗“微腐败”负面影响

医疗“微腐败”的危害巨大,其对医患关系产生了显著的负面影响:

一是信任危机。如药品回扣、设备采购中的腐败、以及医疗服务收费中的违规操作等,直接导致医患之间信任的破裂。患者可能因为感受到不公平而对整个医疗体系产生怀疑,从而对医生的专业能力和个人品德产生质疑。

二是资源浪费。“微腐败”现象导致医疗资源的不合理分配,使得一些不必要的高价药品和设备被广泛使用,这不仅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也浪费了有限的医疗资源。

三是服务质量下降。由于“微腐败”的存在,医生可能倾向于推荐和使用回扣药品或设备,而不是根据患者的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这种行为不仅增加了患者的直接经济负担,还可能对患者的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四是社会信任度降低。医疗“微腐败”问题不仅限于医院内部,它反映了更广泛的社会信任问题,影响公众对医疗机构和医疗专业人员的信任和尊重。

三、医疗“微腐败”产生的原因

仔细研判分析,医疗“微腐败”产生的原因,无非以下几种:

一是权力集中与利益诱惑。在医疗卫生系统中,部分科室拥有一定的权力。例如,药剂科在药品采购环节可以决定药品的引进和供应商的选择;医疗器械科对医疗器械的购置有决策权。这些权力使得科室相关人员容易成为医药代表等利益相关方的“围猎”对象。药品和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了获取订单,往往会通过回扣、礼品等不正当方式拉拢相关科室人员。医疗服务科室如外科、内科等,医生在治疗方案的选择上也有一定权力。一些医生可能会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选择更昂贵的治疗方式或药品,从而获得更多的利益分成。

二是信息不对称不公开。患者在医疗知识和医疗费用构成方面处于劣势地位,医务人员利用患者对医疗专业知识的不了解,可能会进行过度医疗检查、过度用药等行为。例如,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增加检查项目,患者由于缺乏专业判断,往往只能听从医生的安排。对于医疗收费项目,患者也很难清楚地知道每一项收费的合理性,这就为一些科室人员的“微腐败”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是监督机制不完善。内部监督方面,医院的监督部门可能存在监督力量不足、监督范围有限的情况。一些科室的工作细节和内部交易难以被及时发现,例如小型设备采购中的暗箱操作、科室小金库的设立等行为。外部监督主要依靠患者投诉和医保部门检查,但患者投诉渠道可能不够畅通,医保部门检查也存在一定的周期性和局限性,导致部分“微腐败”行为不能被及时曝光和制止。

四是职业道德和价值观的缺失。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部分科室人员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逐渐放松了对自己职业道德的要求。他们没有把患者的利益放在首位,而是将个人经济利益作为工作的主要考量因素。这种价值观的扭曲使得他们更容易陷入“微腐败”的泥沼。

四、医院纪委治理医疗“微腐败”的思路与措施

发现医疗“微腐败”现象,找到医疗“微腐败”原因,就能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医院纪委作为纪律专责部门,治理医疗“微腐败”是职责之内的工作。

一是强化监督的措施。

加强廉政教育,开展针对性培训:针对不同科室的特点和风险点,组织廉政教育专题培训。例如,对于药剂科和医疗器械科,重点培训在采购环节的廉洁纪律和法律责任;对于临床科室,着重强调合理医疗和廉洁行医的重要性。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法律法规讲解、典型案例分析等,让科室人员深刻认识到“微腐败”行为的后果。

营造廉洁文化氛围:在医院内部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通过张贴廉洁标语、设置廉洁文化宣传栏等方式,时刻提醒科室人员保持廉洁自律。同时,开展廉洁文化活动,如廉洁知识竞赛、廉洁征文比赛等,提高科室人员的廉洁意识。

二是完善监督机制。

建立内部监督网络:整合医院内部的纪检、审计、财务等部门的力量,建立一个协同监督的网络。明确各部门在监督中的职责,例如纪检部门负责查处违纪行为,审计部门对科室财务进行审计,财务部门加强对收费和资金流向的监管。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

强化外部监督渠道:畅通患者投诉渠道,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邮箱,并在医院显著位置公布投诉方式。对患者投诉的“微腐败”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和反馈,保护投诉人的权益。同时,加强与医保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合作,及时获取外部监督信息,拓宽监督视野。

三是加强对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督。

盯紧采购环节:对药剂、医疗器械等采购科室,实行全程监督。要求采购过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公开招标、供应商资质审核等。建立采购人员轮岗制度,避免采购人员与供应商长期接触而产生利益输送关系。同时,对采购合同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出现不合理条款和回扣问题。

关注医疗服务过程:加强对临床科室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通过病历检查、医疗费用审核等方式,查看是否存在过度医疗、不合理收费等问题。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将廉洁行医作为评估的重要内容,对评估不合格的科室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是严肃执纪问责。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于发现的“微腐败”线索,要迅速展开调查。成立专门的调查组,确保调查过程公正、透明。在调查过程中,充分收集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财务数据等,确保能够准确认定违纪行为。

严格责任追究: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科室负责人实行“一案双查”,如果科室出现“微腐败”问题,除了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通报曝光制度:对查处的“微腐败”典型案例,要在医院内部进行通报曝光。通过内部文件、会议通报、公告栏等方式,将违纪行为和处理结果公之于众,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防止其他科室人员出现类似行为。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净化医疗环境,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应加大对医疗“微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法律和制度减少和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五、医院纪委书记治理医疗“微腐败”的思路

一是做好查。纪委书记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职能,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检查医院员工是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廉洁纪律的行为。例如,不定期到医院食堂、会议室等场所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收受礼品礼金等情况。设立专门的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收到的举报线索进行及时梳理和分析,对于线索明确、情节严重的问题,迅速开展调查核实。例如,对举报某科室存在药品回扣问题的线索,成立专门的调查组,通过查阅账目、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进行深入调查。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对医院各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例如,在药品耗材采购岗位,风险点可能包括供应商选择、采购价格谈判、验收环节等;在人事管理岗位,风险点可能包括招聘、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环节。根据廉政风险点的等级,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对于高风险岗位,加强监督检查的频率,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例如,对于药品耗材采购岗位,要求采购人员定期轮岗,实行双人采购、验收制度,一旦发现风险迹象,及时发出预警信号。

二是做好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纪委书记要督促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整改。向责任部门或个人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例如,对于发现的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要求当事人退还违规所得,写出深刻检讨,并在规定时间内改正错误行为。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于整改不力的部门或个人,按照党纪政纪进行严肃处理。例如,对于多次整改仍存在问题的科室,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处分。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根据检查和整改情况,纪委书记要协助医院完善相关制度,堵塞廉政漏洞。例如,针对药品耗材采购环节的问题,参与制定更加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供应商准入制度、采购招投标制度、采购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等。推动医院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将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医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中。例如,在医院信息化系统中嵌入廉政风险防控模块,对高风险业务环节进行实时监控。

三是治。纪委书记要组织开展廉洁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廉洁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提高医院员工的廉洁意识。例如,定期邀请纪检监察专家来院举办廉洁从业专题讲座,结合医疗行业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廉洁纪律和法律法规。利用医院内部的宣传平台,如宣传栏、内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廉洁文化。定期发布廉洁提醒信息、廉洁从业先进事迹等内容,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构建医院内部多层次的廉洁监督体系,包括纪检监察部门的专责监督、党支部的日常监督、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等。明确各监督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形成监督合力。例如,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医院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进行监督检查,党支部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日常监督,职工代表大会对医院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及时汇报医院廉洁工作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同时,加强与同级医疗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共享廉洁监督经验和资源,共同推进医疗行业的廉洁建设。

六、对治理医疗“微腐败”的深度思考

一是深化“由风查腐”。

抓早抓小与突出重点:持续关注医疗卫生系统内“四风”问题的新表现、新动向,如违规接受医药企业的宴请、礼品、旅游安排等,对于发现的“四风”问题及时纠治,同时,要紧盯医药购销、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等关键环节,重点查处利用职务之便在这些领域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腐败行为。

精准识别与分析研判: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决策过程、审批流程、监督检查等工作的分析研判,注意甄别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例如,审查医疗机构在药品和设备采购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高价采购等行为,以及在医保报销审核中是否存在把关不严、内外勾结等问题。

二是强化“由腐纠风”。

审查必谈与做深思政:在对医疗卫生系统违纪违法人员进行审查调查时,将“四风”问题作为必谈必问内容,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督促其讲清自身“四风”问题行为表现、动机以及由风及腐过程,尤其是在医药代表与医务人员的交往中是否存在违规吃喝、收礼、接受娱乐安排等情况。

以点及面与循线深挖:以正在查办的医疗卫生系统留置案件为切入口,不仅查清楚留置对象本人的“四风”问题,还要循线深挖其交代的涉及其他医务人员的“四风”问题,如是否存在科室集体收受回扣、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三是深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

增强系统观念与统筹协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医疗卫生系统反“四风”和反腐败工作统筹起来,落实到党风政风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各项工作中,实现力量配备科学合理、信息沟通高效便捷。例如,建立健全医疗卫生系统内部的监督协调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

以案促改与建章立制:针对查处的医疗卫生系统作风和腐败案件,深入分析案发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短板,提出有针对性的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如药品和设备采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是贯通协同“两个责任”。

党委主体责任与融入管理:医疗卫生系统的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风腐同查同治要求融入从严管党治党、融入干部队伍建设、融入整体工作布局,与医疗卫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例如,在医院的日常管理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将廉洁自律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内容。

纪检监察监督责任与主动出击: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抓早抓小,善于从“人情往来”中发现潜在的利益勾兑、团团伙伙等腐败问题,加强对医疗卫生系统权力运行的全流程监督管理,破除风腐一体勾连的纽带,变事后被动应对为事前主动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