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堰门镇隆兴村党支部书记卢在培违规决策、不作为问题。2018年12月,隆兴村7户贫困户拒不缴纳农村合作医疗款,为完成合疗收款任务,村两委违规决策,以他人名义套取临时救助金2400元用于完成该7户合疗款缴纳任务。同时,卢在培还存在因不认真履行审核职责,致使未实际发展产业的贫困户违规享受产业奖补资金问题。2020年2月6日,卢在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城关镇西坡社区居委会主任马俊良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6年4月,马俊良在配合城关派出所核查辖区内高龄老人情况时,在未经查证的情况下,仅凭个人记忆将一名健在的高龄老人误报为死亡,并以社区名义向城关镇派出所出具了死亡证明,导致该老人个人信息被公安机关注销,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2019年10月18日,马俊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滔河镇双向村会计黄洪军工作不严不实、弄虚作假问题。2017年双向村在开展贫困户建档立卡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工作中,村会计黄洪军违规确定上报稳定脱贫对象名单,并制做虚假会议记录,将应剔除对象段某一家继续保留在扶贫信息系统,导致该段违规享受2019年产业奖补资金205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13日,黄洪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被责令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