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口镇公用事业站站长邓高飞利用工作之便将集体机动地违规登记在其妻名下,并篡改林扒面积套取公益林补偿资金7831.8元,受到记过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2、双河镇金竹村党支部书记詹承富、村主任雷启武在落实“交钥匙”工程中,对保障对象界定不准,将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纳入“交钥匙”工程住房;在落实农村低保工作中疏于管理,致使应退出低保保障范围户未及时退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
3、红军镇中湾村党支部书记闫万富侵占集体退耕还林和粮食直补资金共3244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4、小河镇坪槐村党支部书记郭代全修改伪造购房协议,骗取陕南移民搬迁补助资金30000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司法机关正在依法处理,违法所得已收缴。
5、甘溪镇原桂花树村党支部书记张长斌侵吞、私分陕南移民搬迁补助款,本人分得10000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收缴违法所得。
6、吕河镇险滩村村主任孙朝辉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严不实不细,脱贫帮扶措施不精准,导致贫困户应该享受的帮扶政策没有享受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神河镇黑沟村二组原组长梁利朋挪用集体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626.41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缴违纪资金。
8、金寨镇计生办干部王荣国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严不实不细,填写脱贫攻坚纪实簿、明白卡弄虚作假,帮扶措施不精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