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康高新区党工委巡察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创新工作方法,健全巡察“情况通报、沟通协调、成果运用、巡察整改、巡察宣传、巡察干部管理”六项机制,不断提升巡察工作水平和质量。
健全情况通报机制。定期报告情况,信访案管室定期向党工委巡察办通报有关信访举报整体分析情况;党风政风宣教室及时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等阶段工作重点,以及分析报告、调研报告等提供巡察办了解掌握。巡察前通报情况,党风政风宣教室重点通报被巡察部门(企事业单位、村)政治生态情况,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上次巡察整改情况,涉及本轮巡察对象的阶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被巡察部门(企事业单位、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事例和“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信访案管室重点通报本轮巡察对象相关领域的信访统计数据和分析材料,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信访问题,以及有关举报情况、党员干部员工问题线索处置情况。
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每轮巡察前,巡察办根据工作需要,商请工委领导或内设室负责人结合巡察任务,就贯彻中省市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相关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巡察组干部作专题辅导或提供书面辅导材料。巡察期间,巡察办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安排巡察组就重要问题研判、重要政策适用等向党风政风宣教室、纪检监察室进行咨询,听取室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对巡察发现的被巡察部门(企事业单位、村)党员干部员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信访案管室研究办理。对巡察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立行立改”建议的,巡察办应及时通报党风政风宣教室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督查督办。
健全成果运用机制。综合运用成果,信访案管室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单独建立台账,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巡察办。对列入进一步了解关注类和了解关注类的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纪检监察室应当重点办理,并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察移交的党员干部员工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党风政风宣教室要统筹运用巡察移交材料,加强对政治生态的整体研判,发挥巡察监督标本兼治作用。
健全巡察整改监督机制。突出重点内容、明确整改要求,增强巡察反馈的权威性和针对性,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行台账管理,强化与相关室的沟通协调和工作会商,推动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党风政风宣教室健全完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和督查督办机制,加强与巡察办的情况互通和工作联动。信访案管室承担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督促和汇总职能,督促纪检监察室依规依纪依法及时处置问题线索。
健全巡察宣传协作机制。将巡察宣传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宣传重要内容和工作安排,深入宣传中省市关于巡视巡察的决策部署、党工委关于巡察的要求以及我区巡察工作做法和成效等。巡察办及时将巡察动员、进驻、反馈、整改公开等环节的工作安排通报党风政风宣教室,共同研究制定宣传方案,合理部署宣传重点,加强舆论引导。
健全巡察干部管理机制。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纪检监察工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选调优秀干部到巡察岗位工作。巡察办配合纪检监察工委做好巡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定期向纪检监察工委通报委管巡察干部表现情况。信访案管室及时向巡察办抄送反映巡察干部工作作风等问题的信访举报件,涉及巡察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及时提供给信访案管室。信访案管室应当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并按程序报批后,将反映巡察干部有关问题办理情况提供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