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有效推进驻村监察监督“全覆盖”工作,安康高新区纪工委采取“四大措施”充分发挥驻村(社区)纪检监察员“监督前哨”作用,全面激发纪检监察员的“履职干劲”,不断提高了监察监督实效,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赋予职能,为纪检监察员监察监督提供依据。2018年10月,纪工委和监察审计局、社区管理局、临空经济区管理办公室4家联合发文,任命包村干部中政治素质硬、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干部担任驻村纪检监察员。明确监察员与村监委会主任合署办公,人事关系不变,业务工作受高新区纪工委直接指导。村级纪检监察员重点围绕“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工委、管委会重点工作决策部署的情况;村干部及其他党员在遵守党的六大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履职等情况;村务、党务、财务公开、财务管理、专项资金使用以及脱贫攻坚、生态保护、“两违”管控、征地拆迁、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具体到每个监察员身上,就是要发挥好村级事务监督员、问题线索报告员、社情民意调查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政策法规宣传员这五大职能。
强化指导,提升纪检监察员工作水平。按照责任划分,由各包片领导负责加强对所联辖区驻村纪检监察员业务指导,每年抽调部分纪检监察员到监察审计局“跟班学习”,每月分片召开业务培训会,相互交流经验,采取岗位练兵、以会代训等方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员业务水平,让纪检监察员又能力监督。
赋予“实权”,让村干部愿意接受监督。如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村务决策、村两委换届等事项必须有纪检监察员在场方可进行,村财务单笔支出超过500元,纪检监察员就得把关审核,与村监会主任一同签字后才能支用。另外,村上有违纪违规线索,监察员也可随时上报。
建立机制,激发纪检监察员干事激情。出台《村纪检监察员考核管理办法》,明确派驻村级纪检监察员工作程序、工作例会、述职考核、定期报告、工作保密、责任追究等制度,对村级纪检监察员工作实绩实行每季度量化打分,年终根据日常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个人评优树模、提拔使用、职级晋升挂钩,同时将驻村纪检监察员考核结果纳入村级综合绩效考核并报纪工委备案;对年度考核优秀的驻村纪检监察员,年终报请党工委、管委会表彰奖励;对不担责任,履职不力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工作出现重大偏差、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问责。
宽严相济,环环相扣,一个规范、有序的村级纪检监察网络渐成气候。截至目前,高新区所有驻村纪检监察员累计组织村组干部开展学习350余次,接待群众信访95起、化解矛盾纠纷91件,提出村务公开、财务管理等方面意见建议31条,受理问题线索29件、立案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