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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建立纪检监察系统监督问效工作机制 推动“三化”建设行动走深走实

作者:郭秀玲文章来源: 白河县纪委组宣部 发布时间:25-03-20 08:32字体大小:

为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改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迅速部署、全面落实、及时办结,白河县纪委监委近日印发《督查问效工作办法(试行)》(简称《办法》),以“严督实查、精准问效”为抓手,助推“三化”建设年行动走深走实。

《办法》要求督查问效工作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职责明确、实事求是、质效并重、保守秘密的原则。督办事项由各镇纪委、县委巡察办(组)、机关各室部(中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具体负责办理,承办单位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

《办法》明确督查问效内容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市纪委监委、县委领导同志指示批示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县纪委常委会和专题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县纪委监委领导批示指示及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县纪委监委各类阶段性工作、专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

《办法》强调督查问效事项采取立项、登记、交办、上报、销号、通报等形式保障贯彻执行,对一般性督查督办事项或阶段性工作任务,以各承办单位上报的工作情况报告、日常工作报表等形式为主;对需要实地了解情况的事项,可采取现场督查的方式进行问效。督查问效工作情况与干部日常及年终考核挂钩,作为干部职级晋升、轮岗交流、提拔使用、评优树模的重要参考。

“督查问效不是‘一阵风’,而是要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监督,倒逼干部履职尽责。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监督问效,以铁的纪律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