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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办法

作者:郭秀玲文章来源: 白河县纪委组宣部 发布时间:25-03-19 14:32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近日,白河县纪委监委出台《白河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监督管理遵循四项原则,聚焦十项重点,夯实六项措施,实现对党员干部全天候、全领域监督全覆盖。

《办法》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行为的监督管理遵循分级负责、全面覆盖, 注重日常、严管厚爱, 预防为主、惩教结合,实事求是、依纪依法的原则。

《办法》强调纪检监察干部在“八小时之外”应当铭记身份、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维护形象,重点对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以纪检监察干部名义招摇撞骗,参加邪教、传销、封建迷信等活动,违规交往,非正常交往,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生活奢靡,失德失范,不讲诚信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等有损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形象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办法》明确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八小时之外”的行为采取重要事项报告、定期谈心谈话、开展廉洁家访、实施信息共享、重视社会舆论、强化相互监督等六项措施,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提醒纠偏,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下一步,我们将‘全周期’跟进监督,扎紧扎牢“制度笼子”,筑牢廉洁‘防火墙’,实现干部‘八小时内外’全天候管理监督,为白河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