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白河县纪委监委以村级互助资金管理为切入点,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决纠治惠农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不彻底问题,切实把监督执纪效能不断转化为护航乡村振兴动能。
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多次召开调度会、推进会,督促县农业农村局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同时,由党风室牵头,通过“室组镇”联动监督,对全县77个村级互助资金协会开展全面监督检查,通过入户走访、查阅资料、核对账目、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村级互助协会的制度建设、运行管理,互助资金的借款发放收回、占用费收取及财务账目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深挖隐藏在互助资金使用背后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针对在村级互助资金管理工作中履职不力、监管不严,造成不良后果的,从严查处问责。集中整治以来,全县排查梳理问题线索7件,立案4件,处分3人。挽回经济损失9.18万元。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村级互助资金风险防控不力、资金监管不到位、违反村级互助资金协会管理规定借款等问题,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出台《白河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办法》,全面规范村级互助资金运行,有效防范资金运行管理风险,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督促各镇党委政府提高认识,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互助资金的发放程序、借款使用等方面的规范和监管,切实把互助资金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
“我们将持续加大对互助资金的监督力度,从案件查办入手,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保障互助资金健康、高效、有序运行,切实以有力监督护航乡村振兴。”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