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白河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若干意见的部署要求,把派驻机构集中办公作为统筹监督执纪力量、增强基层监督效能的重要抓手,积极协调、狠抓落实,顺利完成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集中办公,强力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有效解决派驻机构集中办公用房问题,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向县委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协调置换原县乡村振兴局办公用房500平方米,按时实现派驻机构集中办公,并配齐办公设备,确保派驻机构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同时,县纪委监委在干部力量配备上重点倾向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干部年龄结构、专业特长等,选优配齐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并通过全员培训、一线实践和导师帮带等方式,打造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人人参与办案、人人能办案的“全员办案”模式,有力提升办案质效。
此外,县纪委监委严格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考核,常委会定期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汇报,印发《“室组地”联动协同工作办法》《促进党内监督和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持续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和“前哨”作用,主动靠前监督,积极参加各派驻单位有关重大事项决策、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等会议,及时发现问题线索。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紧扣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加强“室组镇”联动,充分发挥监督、协调、查处、追责的职能作用,加强定期会商,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进一步强化办案人员的协作配合意识,凝聚监督执纪合力。截至目前,8个纪检监察组共立案27件,处分15人。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充分发挥集中办公、联动监督、联合办案的优势,切实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质效,为纵深推进基层正风反腐提供组织保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胡亚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