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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扎紧制度“篱笆” 做实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作者:杨柳桃 黄菲文章来源: 白河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4-02-26 08:19字体大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巡视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高质量完成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日前,白河县相继出台《白河县纪委监委机关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巡察整改“三色”管理督促提示若干措施》《白河县巡视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细则》《措施》《办法》)等工作制度,织密扎紧制度“篱笆”,助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为压实巡察整改责任,促进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衔接,《细则》将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建立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贯通融合的整改监督链条,完善“全覆盖”监督格局,着力推动监督责任落实、任务落实。

为全程跟踪督促巡察整改工作,《措施》明确在每轮巡察反馈后,县委巡察机构向纪委监委机关和组织部门发送《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提示函》,通报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重点问题,提示做好日常监督工作。针对涉及系统性、领域性深层次共性问题,向被巡察单位或主管部门发送《巡察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提示函》,督促被巡察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堵塞漏洞,实现标本兼治。“我们还实行巡视巡察整改质效“三色”督促提示措施,依据巡察反馈问题轻重缓急程度、整改质量进度和整改时限要求,按照‘蓝、黄、红’三色递进式予以督促提示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跟踪督办到位。”该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说道。

与此同时,为深化成果运用,紧扣巡察整改目标要求,严格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质效评估机制,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进行“三方会审”,聚焦责任落实、整改成效、长效机制建立情况,逐项提出评估结果意见,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移交有关部门依规依纪追责问责。对问题整改不彻底、搞选择性整改或拒绝整改的,由县委巡察办制发督办清单,向相关党组织发出“红色”督办提示函,要求限期重新整改,并纳入下一轮评估。

2023年,白河县开展巡视巡察整改专项督导3次,印发通报2期,发送限期整改督办函18份,现场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62个,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制度机制23项,切实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改革、促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