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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医保金”

作者:王光荣 黄菲文章来源: 白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3-09-20 15:17字体大小:

“我去住院,医院的工作人员说我没有缴纳医保,不能参与报销,可是去年年底我明明缴了医保,你能不能帮我查一查,这到底为什么呢?”今年4月底,白河县仓上镇某村村民来到镇政府便民大厅询问。

“给我看看你的缴费记录。”

“我当时不会在手机上操作,便把钱转给了我们村文书,他说帮我缴纳。你看,这是转账记录。”

“您别着急,我帮您查一下,了解具体情况。”镇社保专干向来访群众安抚道,经过查询,医保系统确实未发现该群众参保信息记录。

群众利益无小事。镇社保专干随即将此事反映给镇纪委。该镇纪委随即对此事开展调查。通过走访、询问、取证,发现该村还有13户村民都存在此类情况。

“我们通过走访调查,发现你村14户村民将医疗保险费用交到你这里,请你帮忙缴纳,最后缴费系统却不显示,这到底怎么回事?”镇纪委干部找到该村文书何某了解情况。

“是我的问题,我辜负了村民对我的信任,当时一时贪念起,将这14位村民共计4900元的医保金截留自用,没有按期在系统内缴纳,还向村民和村委会隐瞒了事实,导致这些村民在2023年度无法使用合疗保险报销。”该村文书何某低下头说出了实情。

作为一名村干部,何某理应为村民办好事、办实事,却因为一己私欲隐瞒组织、欺骗组织,侵害群众利益,间接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影响十分恶劣。在镇纪委的教育引导下,何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通过协商,他以商业医疗保险代替医保的方法,为村民购买了保险。最终,何某受到记大过处分,并被责令辞去村文书一职。

医保金被截留挪用,充分暴露出村级干部管理监督有盲区。事后,白河县纪委监委督促该镇以案为鉴,对医保金的收缴和管理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补齐短板,规范医保金管理。同时加强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