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今后我将更加努力工作,回报组织的关心和信任”。当某镇干部李某保接到县纪委监委送来的《失实信访举报问题的澄清函》时,激动地说道。
2021年2月,白河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实名反映双丰镇干部李某保在所包联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强迫竞选对象退出选举的问题后,迅速组织人员对该问题进行核实。核查组通过查阅会议记录、调取相关证据资料、与党员群众谈话等方式,最终认定该问题线索属于失实检举控告。
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和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主动征求李某保本人及所在单位意见后,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李某保失实检举控告问题予以澄清,按照“谁办理”“谁澄清”的原则,县纪委信访室制定澄清工作方案,并及时将书面澄清函送达到双丰镇党委和李某手中,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为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秩序,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力,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近年来,白河县纪委监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审慎稳妥,分级负责,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常态化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2020年以来,共为4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有效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