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引导党员干部模范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白河县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交通违法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白河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副队长邓昌海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问题
2019年9月10日21时许,邓昌海饮酒后驾驶牌号为陕GFE988的二轮摩托车行至城关镇清风路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2019年9月21日,白河县公安交警大队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0年4月,邓昌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白河县城关镇清风社区党员刘正镇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问题
2019年8月20日21时许,刘正镇在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行至城关镇清风路时,被执勤交通民警现场查获。2019年9月1日,白河县公安交警大队对其处以罚款17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3月,刘正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白河县茅坪镇红征村党员饶青宝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问题
2019年8月8日22时许,饶青宝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摩托车行至冷厚路89公里处,被执勤交通民警现场查获。因其此前饮酒驾驶已受到过行政处罚,2019年9月26日,白河县公安交警大队对其处以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月,饶青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白河县宋家镇双喜村党员叶传根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问题
2019年3月14日19时许,叶传根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行至冷厚路89公里处,被执勤交通民警现场查获。2019年7月9日,白河县公安交警大队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3月,叶传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白河县冷水镇全家村党员柯曾启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问题
2019年7月15日17时许,柯曾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至冷厚路3公里处,被执勤交通民警现场查获。2019年8月9日,白河县公安交警大队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4月,柯曾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