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标尺,以“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形成震慑”为主攻方向,不断健全制度,稳定队伍,创新方法,着力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工作安排部署到位。全县上下各级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县委常委会先后4次研究巡察工作有关问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先后6次研究巡察工作,县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批办巡察各重要环节的工作,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3次,对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每轮次巡察之初,县委均召开全县性大型动员会议,县委主要领导到会并讲话,精心部署,安排到位。认真研究制定《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巡察工作实施细则》《2018年度巡察工作安排》及巡察工作制度,本届县委规划巡察217个单位党组织,其中2017年以前已巡察覆盖11个镇和117个村(社区)。
年度任务全面完成。全年组建9个巡察组,分三轮对脱贫攻坚“八办两组五保障”的12个县直部门、17个二级单位、10个事业单位和1个群团部门共40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通过县区交叉巡察方式,对县教体局、县卫计局进行了巡察监督;开展了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认真做好省委巡视白河以及市委对我县仓上镇脱贫攻坚联动巡察协调配合工作,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分类建立台账,加强管理、认真办理、及时报告。全年共巡察反馈问题101项,移交问题线索100件,已立案31件,党纪政务处分31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
巡察整改成效明显。认真落实中省巡视和市委巡察整改,及时研究,制定方案,夯实责任,抓紧督办,按时办结并上报结果。及时督促县内巡察整改。每轮巡察结束后,我们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别听取汇报,对问题线索及时交办查处,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一对一地反馈,限期整改,跟踪督促。成立巡察督导组,对2016年以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交办线索查处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督导检查31个单位138项工作,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2个镇和3个部门实施约谈问责。
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县委巡察办于2016年成立,3名编制人员已调配到位,2018年抽调15名干部组建了3个相对稳定的巡察组,专司巡察工作;在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公检法司等领域选拔业务骨干,按要求组建了100余人巡察人才库。县委巡察办逐步建立完善了学习培训、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等系列工作制度,并督促落实到位,每轮巡察实行“巡察组长负责制”,带着任务巡察,没有发现问题线索的不撤离,对巡察人员提出了“六个严禁”、对被巡察单位提出了“六个不准”的纪律要求。
机制创新富有特色。实施“三盯三查三跟进”措施推进村级巡察,即紧盯扶贫项目、惠民资金、干部作风三个重点,严查民主议事、村务公开、政策落实三个环节,跟进落实线索查处、问题整改、制度规范三项任务,扎实开展村级巡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直抵“神经末梢”。落实“七个一”机制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即巡察组每天召开一次通气会、巡察办每周列出一份工作计划、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每轮巡察时组织开展一次集中业务培训、对每批次巡察交办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清理督办,每年更新一次巡察人才库、严格实施一事一问责,推进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