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坚持把学好用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简称《条例》)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着力在“学”“用”“督”上持续发力,有效推动新《条例》运用落地见效。
新条例公布施行后,镇坪县把新《条例》纳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党校学习培训教学计划,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班子示范领学、交流研讨深学、开办讲座促学、干部日常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至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共组织学习新《条例》100余场次,开展专题研讨活动61场次,开办专题讲座36场次。同时,县纪委监委依托镇坪党风廉政网、廉洁镇坪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阵地,第一时间转载新《条例》全文,推送宣传《条例》权威解读文章5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
“根据新《条例》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情节轻重,应给予相应处理。建议补充调查。”近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向调查组出具了这样一份审理意见。该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五岗轮换”机制,通过挂职锻炼、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在办理具体案件中提升贯彻执行新《条例》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依法依规行使新《条例》,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2024年,6名年轻干部在办案一线轮岗代训。
此外,将学习贯彻新《条例》情况纳入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纳入2024年政治监督清单、纳入各派驻(出)机构和镇纪委(监察组)日常监督重点。一季度,将全县各镇、各部门学习新《条例》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必查内容,以“室组地”联动监督模式,采取查阅资料、个别了解、现场访谈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真学实学。针对个别党委(党组)对《条例》学习不重视,组织学习不及时,进行了现场批评,并要求限时整改,促使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作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的重要内容,以学习贯彻新《条例》延伸推动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