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是宁陕县纪委监委吗?我是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纪委监委案管室工作人员,我们通过网络看到你县出台了关于廉政鉴定工作暂行办法的相关报道,想学习借鉴……”这是近日来,宁陕县纪委监委组宣部接到关于该县廉政鉴定工作办法的一次纪检系统内的外来借鉴的电话,并将宁陕县的党风廉政鉴定工作办法与系统内的兄弟县区共享。
为进一步健全党内监督机制,提高廉政鉴定工作实效,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干净干事,2016年6月宁陕县纪委印发了《宁陕县廉政鉴定工作暂行办法》,规范该县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鉴定工作。随着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2019年9月,宁陕县纪委监委修订完善了干部廉政鉴定办法,出台了《宁陕县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暂行办法》,该办法归属了鉴定对象的四类情形进行了明确,规范了回复意见,历清了职责。
2018年至今宁陕县共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3375人次,提出否决意见93人次,通过在监督上的持续发力,对该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