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是党的历史上首部全面规范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遵循,内容全面系统、政治性规范性指导性很强。”在汉阴县2022年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班上,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运波以《准确把握、全面落实 更好履行新时代纪检机关职责使命》为题,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专题辅导,成为汉阴县2022年全员培训第一讲。
《条例》出台以来,汉阴县纪委监委先后通过县纪委常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支部党员大会以及党员自学、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并作为新春第一课的重要课题组织全体干部进行学习,并提出要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派驻机构工作程序、加强对镇纪委的领导和指导等具体要求。
此次全员培训更是把《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为重点进行培训。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条例》内容全面系统、政治性规范性指导性很强,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将原原本本读《条例》,逐章逐条逐款学,紧密联系实际学,真正学懂记牢践行,努力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再上台阶。
“《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履职尽责的基础规范、基本依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我们将全面学习、准确把握,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工作,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形成深入学习《条例》的浓厚氛围。”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负责人说道。
在实际贯彻落实中,汉阴县纪委监委制定县纪委监委向市纪委监委和县委请示报告报备事项清单、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办法等规范化文件,对纪检监察机关和机构的工作程序、工作质效等提出具体要求,并实行月清单、季点评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探索实施纪检监察室联系包抓镇纪委和联合监督执纪执法等机制,加强对内设机构、派驻(出)机构以及镇纪委的工作指导,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条例》是我们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遵循,在加强学习和领会的同时,我们也将结合县镇纪委工作实际,细化落实措施及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常态化专项监督检查组、‘室组地’监督执纪执法队以及提级聘任基层监督员等工作机制,强化对《条例》的运用和贯彻落实,努力推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正规化法制化运行。”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运波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