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汉阴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规范内部工作程序,强化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着力打通法法衔接各环节,有力推动了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2018年以来,汉阴县纪委监委向检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3件20人,其中有罪判决11件18人,尚在法院审判当中2件2人。
细化工作流程,规范案件程序。程序不合规、不合法,实体就没有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执法中,必须强化程序意识,做到懂程序、讲程序,按照程序开展工作。近年来,汉阴县纪委监委不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通过编印《汉阴县纪检监察机关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工作指南》,规范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移送审理、处分执行等办案程序,强化对审查调查工作重点流程和关键节点的把握,将规范程序要求贯穿于审查调查全过程。在办案过程中文明规范运用谈话、询问、讯问、查询、调取等措施,对于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严格按照刑事诉讼的标准依规依纪依法收集、固定、审查、采信、运用证据,确保各项调查活动、调查措施以及收集的证据程序上规范有效。规范移送程序,对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在法定期限内按照程序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完善法律手续及时移送审查起诉。
做好提前介入,提升案件质效。近年来,汉阴县纪委监委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不断探索实施提前介入审理和商请检察院提前介入工作模式,发挥审查调查部门和案件审理部门、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配合协作,确保案件高效查结。在审理部门提前介入阶段,审理人员严把介入内容,通过全面审阅案卷材料的方式,重点就证据分析、定性量纪、涉刑界限以及法律法规适用上进行审核把关,形成书面意见后为办案部门提供参考意见。日前,汉阴县监委联合检察机关印发《职务犯罪提前介入工作办法》,对提前介入的条件以及工作要求进行了规范。同时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阶段,双方就职务犯罪案件已取得的证据和性质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面对面会商咨询,借助检察机关专业经验和法律素养,就补充、固定、完善证据提出建议意见,协助监察机关高效地收集、完善证据完成调查,确保案件符合刑事追诉的标准。自2018年汉阴县监委成立以来,提前介入审理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商请检察院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通过审查调查与审理、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有效缩短了监察机关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保障案件质量。
强化沟通联系,实现高效衔接。汉阴县纪委始终坚持践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原则,加强与公诉机关、审判机关的工作联系和日常交流。在日常工作中利用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等工作机制及时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对接联系,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及时与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沟通联系,掌握案件审查起诉情况以及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对检察机关退查的案件及时补证完善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以后,强化与审判机关的日常交流,组织办案人员旁听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通过现场观摩,掌握案件最新进展,学习司法机关审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理念和对证据的要求,从而提升办案人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在案件审结以后及时对接审判机关了解判决结果,根据判决结果做好后续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