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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审核把关监督制约作用 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王斯琪文章来源: ​汉阴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1-06-10 15:02字体大小:

 

汉阴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充分发挥审理部门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通过强化案件审核、做实做细处分决定执行、用好用活容错纠错机制等,多角度多举措保障案件质量不断提升,从而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把好案件审核质量关。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首先体现在案件办理的高质量上。为此,汉阴县纪委监委不断探索,以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为主题,狠抓案件审核把关。一是规范工作流程。根据省市纪检监察“三化”建设工作要求,在2017年编印的《执纪审查规范化实务》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汉阴县纪检监察三化建设工作指南》,从提升案件规范化方面,对案件的初核、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流程进行充实完善,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全流程工作提供了指引和业务规范,不断推动县镇纪委工作理念、程序方法一体贯通;二是强化审核重点。案件审核工作面对的是一本本卷宗,但绝不仅是看材料全不全,格式对不对的“阅卷”。在整个案件审核过程中,审理部门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认真把握主体身份、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处理意见四方面问题,确保对象正确,身份清楚,对依靠确实充分的证据支撑的违纪违法事实做到耐心细致分析,统筹考虑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影响、认错悔错态度等,真正做到准确把握案情,精准定性、量纪,为纪委常委会审议当好参谋助手;三是促进查审交流。充分利用案件专题预审会、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强化与案件移送单位交换审理意见,以审理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倒逼审查调查工作更加规范、再上水平。同时,对案件中存在的缺陷瑕疵等问题,以初审登记表、缺陷和瑕疵问题反馈清单、退回补充审查调查表等方式进行反馈,一改以往“差不多就行”“退回补充调查抹不开情面”的思维定式,一体推进执纪执法工作提质增效。2020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587件,初核508件,立案332件,其中审理部门审核后提出初审意见100余条,利用缺陷和瑕疵问题反馈清单、退回补充审查调查表反馈问题60余条。

做细做深“后半篇文章”。为充分发挥好执纪审查调查的治本功能,县纪委监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到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并根据工作安排定期到组织人社部门及相关单位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对处分决定在考核、评优评奖等方面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大大增强了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与震慑性;同时,为进一步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2020年以来,汉阴县把回访教育工作作为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通过走访、座谈、谈话等形式,对163名受处分党员和监察对象进行回访,了解其处分后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现状,做到政治上关心,权利上维护,生活上帮助,鼓励干部放下包袱重整出发。

细致开展案件回头看。2020年以来,汉阴县按照“常规案件+专项领域案件”结合的方式对办理案件进行“复盘体检”,做好做细案件抽查复查工作,促进审查调查部门和案件审理部门同向发力,提升案件质量。一方面,不定期对重点案件进行抽查复查,通过看实体、证据、量纪等,核验案件办理质量。同时,对委机关自办案件移交档案室的案卷进行二次复查、完善,其他案卷及时移交档案室进行归档保管,保障每一件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另一方面,在开展专项领域案卷抽查复查中,将疫情防控类案件作为专项领域复查的新重点,按照精准规范稳慎有效追责问责要求,对30余件疫情防控案件的实体、程序和文书制作进行全方位全面细致体检,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做到立行立改,将案件复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实现以查促改的良好效果,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释放容错纠错正能量。2020年初,汉阴县进一步完善修订《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在此基础上,县纪委监委积极主动作为,强化对容错纠错的关注,对符合容错情形案件均要求承办单位启动容错程序实施容错。同时,将政策向基层延伸,加大对各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力度,解决“不敢用”“不会用”的问题,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让办理的容错纠错案件质量不断提升;县纪委监委还借助党风廉政建设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载体,强化典型案例宣传,让更多党政干部通过新媒体了解容错纠错机制,提升容错纠错知晓度,推动机制更好执行,营造为干事创业者担当的良好氛围。2020年以来,共受理审核认定容错纠错案件11件12人,其中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容错7件8人,发出容错纠错典型案例通报1期,真正把对干部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