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近日,汉阴县纪委监委出台《汉阴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
《工作规则》指出,派驻机构是县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县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根据县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重点负责督促促进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归口监督单位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工作规则》共七章26条,从职责权限、重点工作、相关制度、考核奖惩、责任追究、支持与保障等方面对派驻机构管理及工作开展进行了规范。重点强调了派驻机构如何对归口监督单位及监督对象开展监督检查,以及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如何进行处置。明确了学习培训制度、联系指导制度、报告报备制度、会议制度、线索管理制度、案件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协调联系制度等八项制度,为派驻机构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指导,提高了派驻机构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效率。
《工作规则》要求,派驻机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县纪委监委按照“三为主”要求负责派驻机构日常履职考核,对出现失职渎职等有关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