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阴县纪委监委组织集体学习了杨晓超同志在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认真落实新时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晴雨表”“情报部”作用,坚持抓早抓小、纪在法前,科学把握信访举报工作规律,提高信访举报工作质量和水平。今年1至6月,县纪委监委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7件,其中检举控告43件,已办结35件。
厘清职责,准确把握受理范围。严格按照信访举报受理范围,主要受理反映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的检举控告;反映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相关申诉和批评建议等问题。同时对六类“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对公权力进行监督制约,盯牢反映监察对象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盯紧群众反映强烈、与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有关的问题,严守监督执纪第一道关口,精准有序受理信访举报。
明确责任,归口受理分级负责。由信访室归口受理县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下一级纪委和派驻(出)机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实行镇和部门纪委(纪检组)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月报告制度,上报当月群众反映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并实行零报告制报送县纪委信访室;对县纪委转送的检举控告,各镇和部门纪委(纪检组)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置方式。
从严管理,规范信访办理流程。准确区分业务内外信访举报,对业务内信访,及时受理、分类摘要,按程序初步研判后贴码,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在3个工作日内移送案管室分流至相关承办部门。加强信访举报件“闭环管理”,从受理、登记、提出拟办意见、领导阅批、转(交)办理到提出核查意见、审核、反馈等环节,形成完整、统一、规范的台账。实行定期对账销账制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强化督办,认真审核办信结果。建立移送转办件督办台账,县纪委各常委每月不定期现场督办,信访室每季度与本委各室、各镇纪委核对电子台账,明确核查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机制,同时建立适时催办、跟踪督办、结果审核、办结反馈制度,全程登记备案,提升执纪水平,对未按期报结的进行通报,确保办结时限。严格按照《要结果信访举报件交办和结果会审办法》,信访件办结后,县纪委全面审核办理结果,采取办结信访件四级审核制,由审理室、信访室、分管常委、主管副书记就证据、程序、实体内容审核把关。审核中如有疑点问题,退回办理单位进行补充核查,提升办信质量。
广泛宣传,畅通受理举报渠道。县监委挂牌成立后,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该县利用网络、综治法治宣传、下访接访巡访等工作时机,向群众广泛宣传县监察委员会职能职责,并印制《信访举报指南》,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范围和举报方式,引导群众有序信访。进一步完善来信、来访、网络、电话、微信五位一体受理举报平台,实行工作日专人定点接访,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注重研判,综合分析重点领域。实行信访举报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围绕信访举报涉及的单位和领域、人员和职级以及举报事项等内容,每季度定期梳理汇总综合分析,有针对性的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和工程招投标领域等重点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判,通过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信访举报情况的专题分析,着力发现信访举报表象背后的本质问题和工作方面的薄弱环节,当好党内政治生态的“观察员”,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