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一号工程,从制度保障、人员选配、考核管理、激励惩戒四个方面入手,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强、能战斗的高素质脱贫攻坚队伍。
建立配套制度固本。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源头工程,围绕配强配齐脱贫攻坚队伍,相继建立《关于明确驻村第一书记、专职工作队员及其工作职责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书记研判和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选派科级后备干部到脱贫攻坚一线实践锻炼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整合“四支队伍”力量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明确了驻村第一书记、专职驻村工作队员申请推荐、审核选派管理主体、工作要求、责任追究等具体措施,为管好、用好“驻村队伍”提供了制度保障。
强化人员选配夯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脱贫攻坚“十条铁规”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一书记工作的意见通知》要求,根据驻村第一书记研判结果和全县7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任务,选派77名县直部门干部担任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32名县直部门干部担任驻村专职工作队员,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县派第一书记全覆盖,141个行政村县、镇两级驻村工作队员全覆盖。围绕脱贫攻坚一盘棋,充分考虑全县各级各类干部个人专长,今年以来,先后选派30名转任干部、科级后备干部常驻脱贫攻坚指挥部从事脱贫业务和开展脱贫攻坚督导,有效提高了县级层面脱贫攻坚统筹协调指挥能力。
严格考核管理明责。以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最新精神和严格驻村第一书记管理最新政策为依据,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汉阴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对脱贫攻坚组织领导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业务不精通、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任务未完成等方面22种情况进行问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驻贫困村第一书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驻村第一书记和专职队员管理“八条铁规”》,实行县委组织部抓总,各镇具体负责,派出单位协管的三方共管机制,并严格执行县脱贫办月督导,相关职能部门月暗访,督导和暗访结果全县通报以及考勤“电子打卡”、村“两委”签到等考勤制度,确保了驻村队伍真驻村、真扶贫。
加大激励惩戒提效。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选人用人相关精神,用好用活“三项机制”,将脱贫攻坚实践经历、工作成效作为干部调整使用重要依据,规定对有脱贫攻坚一线实践锻炼经历、工作成效明显的后备干部,县委将优先使用,今年以来,共有44名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全县树立了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的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强化惩戒警示,对派驻村期间受到通报批评的,落实专人进行帮助教育,并视情节给予约谈选派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召回重派、取消后备干部资格等处理,今年以来,共下发督查通报10余期,对10名履职不到位驻村第一书记、专职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了调整替换,在全县起到了很好警示教育作用,通过激励与惩处并重,全县扶贫队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得到进一步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