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阴县印发了《2017年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首次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单项考核。据悉,这也是安康市首个县级出台的环保单项考核办法。
汉阴县依据市、县政府《2017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汉阴县各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清单》、《汉阴县201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汉阴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汉阴县月河水质治理达标工作方案》、《汉阴县土壤污染防治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将10个镇党委政府及35个县委县政府序列的环保责任部门列为考核对象,将环保责任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突出考核重点,完善考核环节,丰富考核手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实现了环保考核从无到有的新突破。
以责任考核作为推动环保工作的“指挥棒”,通过考核的方式形成全县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生态环保工作的格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较差等次”单位在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中将不得被评定为良好以上等次。对考核优秀的单位给予3万元奖励,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