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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做好干部“廉政体检” 把好选人用人第一关

作者:文章来源: 岚皋县纪委 曾荣 发布时间:25-07-31 15:25字体大小:

“你单位征求意见的函已收悉。经查,刘某某有在办问题线索,建议暂缓晋升职级或进一步提拔使用。”收到县委组织部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函后,县纪委监委立即组织开展联审联查,并及时形成廉政审查意见如实进行反馈。这是岚皋县纪委监委落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制度,严把选人用人关口,扎实开展日常监督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作为履行好监督职责的重要途径,紧盯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等回复事项,综合运用个人电子廉政档案、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等情况,严把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关口”,切实做好干部“廉政体检”,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

为便于意见回复工作开展,该县纪委监委按照“办理部门审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程序,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形成了归口管理、层层把关、分类审核、统一回复的工作方式。明确由县纪委组织宣传部统一归口接收,审核鉴定内容,会同信访案管室、归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围绕信访举报情况、党纪政务处分情况、问责情况进行联合会审,逐一核实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是否因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或问责,以及是否正在影响期内等多项内容,及时出具廉政审查复函,向征求意见单位进行反馈。并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接收函件、组织核查、审批把关、结果反馈、建档留存、责任追究等一一作出规范,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同时,进一步加强违纪问题线索管理,严明审查纪律,加大问责力度,对因隐瞒或弄虚作假以致审查结论失准失实行为严肃追责。2024年以来,已回复廉政意见83批次443人,提出否定和暂缓意见6人。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关口,我们将继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组织、人社等部门的密切配合,规范审慎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把好选人用人第一关,切实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岚皋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