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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水泥柱

作者:曾荣文章来源: 岚皋县纪委 发布时间:23-12-20 09:05字体大小:

“一个坑栽一根水泥柱,这是常识,那多出来的水泥柱栽到了哪里?”今年5月,岚皋县纪委监委在基层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孟石岭镇武学村签订的水泥柱制作合同中,水泥柱数量明显多于实际的挖坑数量。

该县纪委监委随即将问题线索转至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经查,合同内有7700根水泥柱均为虚报,涉及资金共计21万元。最终,武学村包挂领导、孟石岭镇人大主席何江被处以政务警告处分,武学村党支部书记汪孝波被处以政务记过处分。

“以前总觉得只要钱没装进自己兜里就行,忽略了资金管理规定。”面对突如其来的处分,汪孝波犹如当头棒喝。

汪孝波为何要虚报这么多的水泥柱?事情还得从2021年9月说起。那时武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了完成猕猴桃产业项目资金的支付进度,便以虚列水泥柱的形式提前列支了32.94万元的项目资金。后续猕猴桃园区建设过程中实际只使用了4500根水泥柱,剩下的21万元项目资金本应上交镇财政所监管的合作社账户,但汪孝波却以资金上交后再核销时会再次产生税费,且合作社已经以白条的方式支付部分园区建设费用为由,将这笔钱留在了村里。2021年11月至2023年1月,汪孝波将这21万元用于支付园区起垄、拉钢绞线的工人工资,购买扎线、园区管护等费用。

“这笔项目资金虽未被挪用,但长期‘失管’,仍然存在不小的廉洁风险。对于这一显而易见的违法行为,我作为武学村的包挂领导却没有及时发现制止……”核查过程中,孟石岭镇人大主席何江追悔莫及。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资金监管不到位、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岚皋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农村集体“三资”合同进行审查。同时督促该局认真梳理制度漏洞,制定出台了《岚皋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岚皋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等6个管理办法,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近年来,该县始终坚持把严肃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的重点,聚焦国家惠农富农政策落地、乡村产业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集体“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查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2020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检查217次,处置问题线索209件,查处134件14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