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以来,岚皋县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紧盯教育、医疗、行政执法、停车收费、社会保障、民政救助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了1轮常规巡察、1轮专项巡察,全体巡察干部带着任务深入一线,带着本领洞悉全局,真正做到有的放矢、亮剑治病。
火眼金睛,瞧出微信里的“端倪”
岚皋县委巡察组在进驻某单位开展巡察时,发现了一件“怪事”——本该上缴到单位账户的病人药费,居然进入了收费员的私人微信账号……
巡察组干部带着疑问下沉一线,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原来是因为部分病人看病时没有携带现金,被巡察单位为了让群众少跑路,便让病人将医疗费用缴到收费员的微信账号里,再由收费员按月足额上缴。
了解到详细情况后,巡察组立即召开组内会议进行研判,一致认为,这本是被巡察单位的“好心”,但却因违反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和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产生了“私存公款”的违规行为。巡察组请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发放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立行立改)督办单》进行督办整改,该单位迅速召开会议进行廉政风险分析,在3个工作日内快速整改落实到位。一起因为“好心”而违规的事件得到了及时遏止。
明察秋毫,揪出细节里的“谬误”
今年4月,岚皋县委巡察组在进驻某单位查阅财务明细账的过程中,多笔账务明细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这几笔账目怎么回事?明显是多报出差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你看这里,年度考核奖金这样发放是不符合规定的。”
……
巡察组通过细心比对财务账目,将以上细节问题梳理出来,一一向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反馈,并进一步跟踪督办,保证被巡察单位既能“照单全收”又能“照单全改”。财务问题是每个单位或领域易发多发的风险点,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始终把财务管理作为对被巡察单位一项重点监督内容,坚持抓“早”抓“小”,将藏在细节里的“错误”揪出来,倒逼被巡察单位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敢于亮剑,指出未病里的“病因”
“巡察发现,你镇刘某、周某两户低保户现已明显达到退出标准,但目前仍继续享受低保政策,未按《规程》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建议收到反馈问题后,在15个工作日内立行立改……”
今年7月,岚皋县委专项巡察组向某镇下发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立行立改)督办单》,该镇收到反馈后,连夜召开会议,安排全镇低保户复核研判。随后,紧张的复核研判工作开始了……
仅仅5天,该镇不仅将《督办单》中提及的2户低保户取消,还对延伸发现的8户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以及2户“应纳未纳”户一并进行了整改……
这是岚皋县委巡察工作立足“小切口”,大力推动立行立改成果的一个生动缩影。
古人云:“上医医未病之病,中医医欲病之病,下医医已病之病”。巡察作为对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全面“政治体检”,不仅要治“已病”,更要治“未病”“欲病”。
今年以来,岚皋县委各巡察组转变工作方式,转“坐堂接诊”为“主动问诊”,用听得到、听得懂、听得进的方式提醒被巡察单位远离“亚健康”。巡察期间,共查阅资料近1500卷、开展个别谈话353人次、发放民主测评表734份、组织问卷调查13次、列席有关会议47次、走访调研28次,督办立行立改事项21件,真正诠释践行了巡察工作“亮剑”“治病”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