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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创新措施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处置督办

作者:陈立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8-12-12 08:13字体大小:

岚皋县纪委监委创新出台《问题线索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的管理、处置和督办,坚决防止问题线索失控、失管和案源流失。  

管理办法对线索管理、线索处置、督办反馈、责任追究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规范,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所有问题线索均录入全县执纪审查督办考评系统进行督办考评。同时,通过电话、发函、智能督办考评系统督促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问题线索,对出现不按规定程序报告、移交、接收、管理、处置问题线索等六种情形之一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今年以来,发出问题线索办理情况通报2期,责令3个未能按期结案的镇纪委作出书面说明。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422件,初核403 件,立案 181件,结案 162件,处分 167 人,采取留置措施1人,办理并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 46人。